适老版

站内搜索

《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31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一、发布政策的目的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异地办事,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二、“跨省通办”实现方式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缴存职工可通过北京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政务服务”栏目。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可通过北京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此项业务,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政务服务”栏目。

  (三)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缴存职工通过北京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此项业务。对于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职工,如需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通过异地中心线上渠道打印;若异地中心未实现线上办理的,可在管理部、贷款中心、银行代办点柜台申请,按照“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的服务要求,由柜台代为办理。

  下一步,北京中心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深化“跨省通办”服务力度,扩大“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范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政策文件: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通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