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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重要政策

日期:2020-08-05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发布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比例。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7月8日印发《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缴存基数上限仍为27786元,缴存比例继续执行5%-12%自主确定政策。

  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的通知》,自7月1日起,二手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

  启用新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单据。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全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中心印发《关于启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该项措施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精减办事材料、业务单据18项,平均压减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极大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贷款还款,中心印发《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推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自7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可申请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贷款。该项措施切实便利借款人还款,进一步提升中心便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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