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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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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1个处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2个所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主要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的管理,主要包括:1.住房资金归集支取管理;2.住房资金财务核算;3.住房资金系统及数据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589人,实际579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8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5643.31万元,比2020年46767.63万元减少1124.32万元,下降2.40%。其中:财政拨款45399.30万元,比2020年46762.73万元减少1363.4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244.01万元,比2020年4.90万元增加239.11万元,为2020年年中追加项目剩余金额结转到2021年使用。

  (二)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22378.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9.03%,比2020年21043.45万元增加1334.74万元,增长6.34%。增长原因主要是随着人员增加、工资相关标准调整、各类社保费用增长致使人员经费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23265.12万元,比2020年25724.18万元减少2459.06万元,下降9.56%。减少原因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项目经费中“一般性支出”预算规模进行了压减。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信息系统运营服务”、“2021年业务用房租金”、“202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管理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4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13.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14.4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6万元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变动合理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由于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需要向住房保障体系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学习先进的经验。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交流学习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预算数141.84万元减少141.8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勤俭节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已在2020年完成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更新购置,2021年不再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万元,其他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24.94万元减少69.9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勤俭节约的要求; 现有公务车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大幅减少了加油费用;更新车辆使用年限较短且处在质保期内,维修等费用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7.0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021.1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50台,915.7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1516.7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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