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来信人:Li***02
时间:2025-04-28
企业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至6%是否需要征得全部员工同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04-29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8〕1号)规定,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申请缓缴。 如您还有其他关于北京公积金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北京公积金热线010-12329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加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