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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索广财等7人投诉北京金春土产经理部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案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06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北京金春土产经理部:

  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索广财等7人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京房公积金法告[2024]1100032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京房公积金法告[2024]1100032号).pdf

             2.催告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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