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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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中心办公室67221707。

  一、概述

  2014年,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妥善答复和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解答政策咨询,有序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新闻发言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处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办公室负责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处室)依据职责范围继续做好审查、提供、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同时,每个单位(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处室)的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使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学习宣传,提高执行能力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有序推进,管理中心将《规定》及《规定》条文说明印发至各处室,各处室均认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加深了对贯彻施行《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和对《规定》中的细化、新增条款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工作的各项程序、原则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执行能力。

  (三)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对照《规定》的各项条款,管理中心进一步梳理了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严格了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四)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报送数据

  指定人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数据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登记、移送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等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管理中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认真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更新,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2014年,管理中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管理中心政务网站的其他栏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1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3%;业务动态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79%。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

  管理中心继续发挥政务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推进在线办事,加强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功能,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充分利用政务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管理中心还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通过举办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培训、开展“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运用LED显示屏幕、公告栏、宣传板、宣传册、告知单和宣传海报等载体,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借款申请人关心的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参加“走进直播间”栏目介绍开展工作情况和2014年便民新举措,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解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继续发挥通过96155客服热线、网站、银行ATM、手机等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功能;四是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发放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单,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便捷、安全地获取个人账户信息;五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公告,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咨询和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及新闻素材,宣传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及时澄清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管理中心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8件。

  从申请提交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以信函形式提交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8件。

  从提交申请的对象来看,公民个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管理中心已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作出了答复,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认真作了登记。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4年,管理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8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4年,管理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86908人次。其中96155电话咨询543144人次,占总数的92.54%;网上咨询43764人次,占总数的7.46%。同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疑难问题事后处理工单共计3000件。受理的各类工单都按照相关工作标准、流程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比例为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管理中心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3件。其中,驳回原告起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其他情形1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2015年,管理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细化政务网站的更新维护职责,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内容的梳理和统筹组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类信息的需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