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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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2021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共组织召开六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服务新媒体管理措施》《中心网站与新媒体“简单咨询1个工作日答复”实施方案》《中心政务公开整改措施》等年度重要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主动推进政务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以政务公开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

  及时公开公积金中心预算决算信息、采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招考录用信息、统计信息等,坚持规划专栏集中统一发布,进一步提升查询获取的便捷性。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公开实效,充分运用“两微一抖”等政务新媒体开展业务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宣传,编辑制作一图读懂、短视频、小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信息100余期,受众群体持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

  (三)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安排专岗专人负责日常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电话咨询、现场接待和申请受理及答复工作。2021年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2件,继续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公开诉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涉及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切身利益或者对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坚持按照决策公开流程进行。围绕群众关心、百姓关切,强化舆论引导,组织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协调接洽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对外宣传,既做好公积金业务宣传,也讲好公积金故事。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选取通州管理部e通厅示范点等3个一线窗口部门,邀请广大市民和媒体记者体验公积金服务,活动得到各方一致好评。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制定完善中心利企惠民服务导图,整理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名称、电话、地址、经纬度、办公时间、提供的服务内容等信息数据,网点按照“按办事网点查询”和“按办理业务查询”两个维度进行查询,中心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业务网点专栏中增加链接入口,持续做好网点信息新增、删除、变更等工作。

  (六)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定期对年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及全清单事项公开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领域培训,提高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1

0

2

0

11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1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1

0

2

0

11

5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1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57

 1

0

2

0

12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公积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纠错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发出缴费通知金额0元,实际收取缴费金额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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