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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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中心办公室 67221707。

  一、概述

  2012年,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政策研究、明确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形成了新闻发言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处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办公室作为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主管机构,负责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处室)依据职责范围继续做好审查、提供、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同时,要求每个单位(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处室)的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工作

  在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单位(处室)的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心网站栏目分工和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中心网站各栏目对应的管理维护部门,形成了管理中心网站管理维护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了管理中心网站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

  (三)加强政策研究,夯实工作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缴存人的作用,同时有效识别和防范信息公开中产生的违法、泄密等风险,管理中心组织力量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开展了以《北京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为课题的研究论证,着力解决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目前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

  (四)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报送数据

  指定人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数据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登记、移送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等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管理中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理顺了利率调整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使利率调整的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核。

  2012年,管理中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2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7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5%;业务动态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38%。

  (二)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管理中心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功能。2012年初,在首都之窗向管理中心反馈“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评议报告”后,针对专家提出的12条意见,及时梳理网站相关信息内容,同时对网站栏目进行更为详细的职责分工,从制度上保障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三)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在充分利用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管理中心还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出了通过96155客服热线、网站、银行ATM、手机等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方式;二是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大范围发放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单,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便捷、安全地获取个人账户信息,在全国同行业尚属首创;三是业务网点通过LED显示屏幕、宣传板、宣传册、告知单和宣传海报等载体,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借款申请人关心的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四是通过参加“走进直播间”谈话节目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五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并及时澄清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管理中心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

  从申请提交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

  从提交申请的对象和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为公民个人申请公开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管理中心已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作出了答复,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认真作了登记。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2年,管理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7人,同上年相比,增加4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2年,管理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03964人次。其中96155电话咨询484229人次,占总数的96。08%;网上咨询19735人次,占总数的3。92%。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管理中心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和深化;二是存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其属性界定不能完全同步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以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为主导,进一步深化有关人员对《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二是以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保障,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深入开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