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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日期:2020-09-18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依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编制本报告。

  一、执法主体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除管理中心本级外,无其他执法主体。

  二、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管理中心在行政执法工作由归集执法处,3个分中心,18管理部具体负责,在岗专职执法人员4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

  2019年在岗专职执法人员41人,全部参与投诉案件处理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改进执法流程,全面启动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涉及的执法文书及证据需报归集执法处外,管理部执法案件不再上报,解决公积金执法案件推进较慢问题,办案时间压缩60%,执法文书精简32%。

  四、政务服务情况

  管理中心共有52个政务服务事项,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资金交存提取等,除查询事项外共办理近1900万件。

  管理中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企业群众办事方面着力推进“减、通、快”工作,精简材料、通缴通取通贷、减少跑动次数加快办理效率,实现精简业务材料比例达67%,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减80%以上,35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占全市第一批全部156个事项的22%;中心在全市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落实指尖行动计划和自助服务要求,10多个事项入驻“北京通APP”和便民自助服务终端。

  五、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通过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动,借助企业开户、社保等单位及个人信息共享,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和精准度,全年对1613家单位进行主动检查,发现违法单位73家,均已责令改正。

  2019年执法受理案件总数7562件,同比增长76%;办结案件7486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99%。依法对3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对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528个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缴存。全年追缴住房公积金10464.6万元,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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