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要求,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制定的依据已失效或废止、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的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8日
住房公积金/其他
有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京政办字〔2017〕22号
2018-04-08 00:00:00
2018-04-08 00:00:00
2018-04-08 00:00:00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要求,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制定的依据已失效或废止、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的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