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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表单和购房合同复印件

日期:2020-07-03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为贯彻国务院“放管服”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神,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效率和质量,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7月1日起,申请办理贷款和变更业务时,申请人不再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表单,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并留存电子影像档案,不再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对于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提交的变更申请,贷款受理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进一步加强借款申请人信用情况审核,借款人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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