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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住房公积金/归集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发文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联合发文单位:

  •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3〕8号

  • 实施日期:

    2023-07-01 00:00:00

  • 成文日期:

    2023-07-25 00:00:00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7-25 00:00:00

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3-07-25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

  2023年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件: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725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单位和个人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上限(元)

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

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12%

8134

4067

4067

11%

7456

3728

3728

10%

6778

3389

3389

9%

6100

3050

3050

8%

5422

2711

2711

7%

4744

2372

2372

6%

4066

2033

2033

5%

3390

1695

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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