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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31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一、本次政策发布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心)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以下简称疏解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确保疏解单位和人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本政策的支持范围

  对于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三、本发布的政策包含哪些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措施

  1.按照现行政策,职工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按照月租金和月缴存额较低者提取。本次政策发布后,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如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时,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也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

  2.按照现行政策,购买京外住房申请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应无在京的购房提取记录。本次政策发布后,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四、本发布的政策包含哪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措施

  1.为帮助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缓解资金压力,更好发挥疏解非首都功能作用,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由北京中心发放贷款。

  2.现行政策中,购买首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35%、40%。购买二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60%、80%。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可按最优惠政策执行,即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雄安中心现行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疏解人员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4.其他贷款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此后北京中心若有贷款政策调整,对于疏解人员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

  本次政策的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政策文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

视频解读: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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