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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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1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67221707

一、概述

2016年,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着力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妥善答复和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解答政策咨询,有序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2016年,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形成了新闻发言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处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使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深化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定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认真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单位(处室)全面客观地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不足,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限时整改,推进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学习宣传,提高执行能力

为确保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管理中心在中心内网邮箱向各部门负责人发送《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组织各部门集中学习,加深了对贯彻施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和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细化、新增条款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工作的各项程序、原则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执行能力。

(三)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对照《规定》的各项条款,管理中心进一步梳理了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严格了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四)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报送数据

指定人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数据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登记、移送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月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备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管理中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认真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更新,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16年,管理中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管理中心政务网站的其他栏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89%;业务动态类信息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5.11%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为更好的向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服务,2016年,管理中心优化了中心网站,继续发挥政务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推进在线办事,加强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功能,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充分利用政务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管理中心还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通过举办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培训、开展 “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运用LED显示屏幕、公告栏、宣传板、宣传册、告知单和宣传海报等载体,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借款申请人关心的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参加“走进直播间”栏目介绍开展工作情况和2016年便民新举措,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解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继续发挥通过12329客服热线、网站、银行ATM、手机等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功能;四是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发放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单,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便捷、安全地获取个人账户信息;五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公告,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咨询和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及新闻素材,宣传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及时澄清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管理中心加强研究,分析特点规律,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能力和水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16年,管理中心当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同2015年全年相比,减少9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通过邮寄方式4件;通过传真方式1件,网络递交1件。从提交申请的对象来看,公民个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件。

(二)答复情况

管理中心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所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认真作了登记并及时出具登记回执,受理当天即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对能够按期答复的绝不拖延,对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答复的电话通知申请人,向申请人解释延期答复原因,并加快办理速度。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落实情况

管理中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331日在管理中心网站和《中国建设报》向社会公开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8月24在管理中心网站2016829日《中国建设报》、89日《北京青年报》首次向社会发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5年归集使用情况公告》。认真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更新,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1633日上午10点,在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及首都之窗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

(二)制度机制建立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定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认真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制发单位(处室)填写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客户服务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发布,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管理中心办公室根据确定的政府信息属性,分别编入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制作或获取单位(处室)应当做好答复预案并报管理中心办公室备案。

目前,管理中心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妥善答复和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解答政策咨询,有序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制定有关不公开信息转为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的动态管理机制文件。下一步,管理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有关不公开信息转为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的动态管理机制文件

(三)指导本系统做好公开工作情况

办公室作为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主管机构,组织协调各单位(处室)依据职责范围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定期考核、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和考核测评制度。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6年,管理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8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共收取三笔依申请公开费用,分别为:

1、北京市西城区立恒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开本小区自2002年至今维修资金使用次数及用途明细,及全部纸质审批材料。共产生信息检索1条,收取5元,A4纸黑白单页复印224张,收取44.8元,总计49.8元;

2、公民王浩、沈洪、张雅坤、白丽君、周文、马骞、蔡庆辉、陈法胜、高玲、王瑞煌申请公开北京富力家园维修资金的总额、已开支的维修基金数额及去处,目前结余的数额。共产生信息检索20条,收取100元;

3、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北区金辉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开金辉苑小区(又名:奈伦熙府,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的维修资金归集情况,包括总额、每户面积、业主姓名、业主缴纳金额等信息。金辉苑小区历次维修资金使用的全部相关资料,包括:维修工程预算、业主分摊情况、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签名、审价报告、政府支付令、工程验收报告等。A4纸黑白单页复印472张,收取94.4.

合计收取244.2元,所收取费用由管理中心财务处代收,并开具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六、咨询情况

2016年,管理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76.8万人次。其中12329电话咨询275.6万人次,占总数的99.5 %;网上咨询12626人次,占总数的1.3 %。同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疑难问题事后处理工单共计1704件。受理的各类工单都按照相关工作标准、流程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比例为100%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管理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渠道场所、业务研究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好工作成绩,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如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我们在公开范围的界定、公开时机的把握、公开宣传的引导等方面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地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