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8
分享: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中心办公室 67221707。

  一、概述

  2013年,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培训、积极推动,优化服务、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管理工作,形成了新闻发言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处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办公室作为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主管机构,负责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处室)依据职责范围继续做好审查、提供、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同时,每个单位(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处室)的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安全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定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认真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制发单位(处室)填写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审批表,经审查领导审批后,交由客户服务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发布,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导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全国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典型案例分析等对各单位(处室)有关负责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进行了专题培训,使工作人员进一步认清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了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开展效能监察,及时整改不足

  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单位(处室)全面客观地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不足,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限时整改,推进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管理中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2013年,管理中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2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69%;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5%;业务动态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86%。

  (二)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管理中心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功能,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充分利用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管理中心还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出了通过96155客服热线、网站、银行ATM、手机等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方式;二是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发放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单,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便捷、安全地获取个人账户信息,在全国同行业尚属首创;三是业务网点通过LED显示屏幕、宣传板、宣传册、告知单和宣传海报等载体,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借款申请人关心的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四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并及时澄清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管理中心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

  从申请提交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以信函形式提交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2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

  从提交申请的对象来看,公民个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2件是法规文件类信息,1件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管理中心已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作出了答复,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认真作了登记。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3年,管理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8人,同上年相比,增加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3年,管理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58956人次。其中96155电话咨询537114人次,占总数的96.09%;网上咨询21842人次,占总数的3.91%。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管理中心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和深化。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通过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