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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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中心办公室 67221707。

  一、概述

  2010年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要点

  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对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作为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主管机构,负责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今年初结合实际制定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重点,保障了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管理中心在已有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更加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级类目按照全市统一规定设置为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职责类和业务动态类。二级类目下设机构职责、机构设置、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划、计划等14个三级类目,并根据需要在个别三级类目下设四级类目。

  2010年,管理中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绝大部分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8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8%;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29%。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按照要求在网站首页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管理中心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链接。管理中心网站设立了公告通知、新闻动态、机构简介、政策法规、主要业务、办事指南和投诉建议等子栏目。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发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搜索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2.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通过参加“走进直播间”谈话节目、举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讲座”、发放《北京住房公积金问答》手册及其它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管理中心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上年相比,增加4条。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为公民个人申请,管理中心均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作出了答复。

  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75%,同上年相比,增加3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占总数的25%,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5%是机构职能类信息,75%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5%。

  “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0%。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25%。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0年度管理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京发改〔2010〕294号)的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票据,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10年,管理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1起,金额共计5.2元(检索费5元,复印费0.2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0年,管理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12257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296373 人次,占总数的94.91%;网上咨询15884人次,占总数的5.09%。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管理中心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工作规范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新的一年,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做到及时公开。要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