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中心网站上(http://gjj.beijing.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中心办公室 67221707。
一、概述
200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管理中心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李持缨同志对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并在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总体把关,并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有效的开展。截至2009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管理中心提出的加强“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办公室制定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标准》,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通过《标准》的制定,一是指导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了受理申请机构、方式和处理程序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发挥管理中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电话咨询、讲座、宣传材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和业务动态等。
2009年,管理中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9条,全部为法规文件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主要包括公告通知、新闻动态、机构简介、政策法规、主要业务、办事指南和投诉建议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搜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通过举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讲座”、向广大缴存职工发放《北京住房公积金问答》手册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管理中心通过以上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极大地方便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的了解,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管理中心200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1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2009年度管理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2009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2009年度管理中心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五、咨询情况
2009年,管理中心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管理中心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管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本单位每月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存在不及时现象;管理中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严格贯彻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中心和各部门领导要定期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使工作落到实处。其次,要认真学习市内各单位的先进经验,对管理中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栏目和内容的设置进行适当的改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