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便民利企,贯彻我市相关房改政策调整,进一步明确交存至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售房款及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流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改售房款及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传 真:67221732
电子邮箱:zfzjglc@gjj.beijing.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改售房款及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