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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办理转出、提取等销户业务后,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不再具有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功能,只保留银行卡金融功能,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继续使用。如果缴存人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联名卡恢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