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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操作详解

日期:2023-12-22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已开设房改售房款账户的售房单位,如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信息发生变化,可到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部提交申请并办理变更;也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自行办理变更。

  一、房改售房单位到管理部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第一步,获取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1.获取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点击【政务服务-操作详解-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操作详解-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改售房款业务单据(20180510版)】下载,也可到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领,获取《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单位经办人按照变更事由,填写《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其中,业务类型勾选“变更”;发生变化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项;未发生变化的,不填写信息。

  第二步,到管理部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单位经办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的,由管理部对所登记单位信息进行变更。相关材料包括:

  ①单位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发生变化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还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经办人发生变化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新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单位辅助信息(如办公地址、电话)或单位开户信息(如银行账户)等发生变化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房改售房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平台自行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房改售房单位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网址:https://dwwsyw.gjj.beijing.gov.cn/ish/gwfgforg.jsp),以下简称“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自行变更发生变化的单位信息。

  在变更操作前,房改售房单位需先行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已开通权限的,可直接进行变更操作。

  第一步,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

  1.获取并填写“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

  ①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政务服务-操作详解-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操作详解-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也可到管理部申领,获取《房改售房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

  ②填写申请表,选择需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的业务种类。

  2.到管理部办理权限开通。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公章的《房改售房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申请表》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部提交;由管理部向房改售房单位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权限,并赋予系统“用户名”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密码可由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进行修改。

  第二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变更单位信息。

  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输入系统“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进入系统,点击【房改售房款-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进入“单位信息管理”页面,删除需变更的原有单位信息,再输入变更后的信息并提交,即完成单位信息变更。其中,变更单位名称须点击【质监校验】,通过校验的,可变更单位名称。

  注:单位核心信息登记不全的,须到管理部录入核心信息后,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变更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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