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好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基数:2018-2020年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单位以及2021年涉及职工投诉、举报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单位。
三、检查比例:按照不低于1%的年度检查比例,对2018-2020年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10%的年度检查比例,对2021年涉及职工投诉、举报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四、检查方式:对于“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对于重点检查执法人员应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