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好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基数:上一年度通过“e窗通”平台同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
三、检查比例:按照不低于332家的年度检查数量,对上一年度通过“e窗通”平台同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开展“单部门抽查”“部门联合抽查”。
四、检查项目:对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及汇补缴等情况开展检查
五、对同一企业的入企检查频次上限:1次/年。
六、检查方式:非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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