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编制本报告。
一、执法主体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除公积金中心本级外,无其他执法主体。
二、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由政策法规处、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及18个管理部具体负责,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共156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
2025年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共156人,参与投诉案件处理及执法检查工作。
四、政务服务情况
公积金中心设有42个政务服务事项,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改资金交存支取等,全年共办理服务事项761万余件(不含部分查询类事项)。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积金中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涉及检查对象332家,全部完成。
六、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度,公积金中心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度,公积金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668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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