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站内搜索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为企业上市提供合法合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09-21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出台本《通知》是管理中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京发〔2020〕10号)精神,推动企业上市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举措。

  二、企业查询住房公积金合法合规信息应该到哪里办理?

  本查询事项为全城通办事项,企业经办人可就近到管理中心18个管理部中的任意一个申请查询,但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代办点不能办理。

  未在市属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原则上应向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申请。

  三、企业如何获取《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申请表》?

  企业经办人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政务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

  也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通过“部门服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应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下载。

  还可以在受理部门现场填写。

  四、企业可查询多长时间的合法合规信息?

  按照《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查询时间段由申请人提出,最长不超过查询年之前三年的1月1日至查询当日。比如:企业于2020年9月1日提出查询申请,那企业最长可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查询。

  五、查询结果的用途是什么?

  查询结果仅用于企业上市。

  六、本《通知》与以前的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主要的变化包括:适应本市清理证明事项的要求,将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改为《企业合法合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结果》,将证明事项调整为查询事项。取消固定地点办理,调整为全城通办,在本《通知》前,企业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只能到企业所在管理部办理,本《通知》发布后,可就近到任意管理部办理。

  七、若查询期间,企业存有在办投诉案件,企业应如何处理?

  查询期间如有在办投诉案件,管理中心将在查询结果中客观记录,建议企业及时主动履行补缴义务,减少对企业上市的影响。

政策文件:关于为企业上市提供合法合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