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目的
为贯彻落实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要求,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开展,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畅通使用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渠道,明确业务办理流程。
二、通知要点
一是明确了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提取流程,对于业主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时所负担改造成本的,可按照我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22〕1 号)中有关“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业务流程要求,持相应材料到我中心任意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是明确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支取审批流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的,按照现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审批程序,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街道(乡镇)指导确定的申请主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住建委(房管局)提出使用申请。区住建委(房管局)对使用申请审核同意后,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资金拨付。
三、发文意义
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支持力度,畅通了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业务流程,提升了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政策文件: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楼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