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二、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调整前,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二套住房: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二套住房: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有关的其他政策不变。
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住房贷款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二)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调整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调整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购房人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三)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前,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调整后,不再区分五环内外,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四)调整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
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调整为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5万元。政策调整后,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三、政策调整前后对比
政策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住房套数 认定标准 | 首套: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 首套: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
二套:①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②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③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 二套:在北京市已有1套房,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 60万元 | 100万元,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的,贷款额度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 五环内不低于35% 五环外不低于30% | 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
每缴存一年 可贷额度 | 10万元 | 15万元 |
四、目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8月9日施行。
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