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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支持居民住房需求 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日期:2025-08-08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二、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调整前,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二套住房: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二套住房: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有关的其他政策不变。

  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住房贷款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二)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调整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调整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购房人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三)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前,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调整后,不再区分五环内外,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四)调整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

  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调整为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5万元。政策调整后,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三、政策调整前后对比

政策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住房套数

认定标准

首套: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首套: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二套:①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②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二套:在北京市已有1套房,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60万元

100万元,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的,贷款额度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五环内不低于35%

五环外不低于30%

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每缴存一年

可贷额度

10万元

15万元

  四、目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8月9日施行。

       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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