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本次阶段性支持措施的目的?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促进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抓紧修缮受损房屋,公积金中心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
二、阶段性支持措施适用范围和时间?
此次阶段性支持措施主要适用于两类职工:一是受汛情影响,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缴存职工;二是汛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完成租房备案的缴存职工。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受汛情影响,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缴存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核定修缮资金额,
经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修缮资金额,若账户余额不足的按照实际余额扣除10元计算。
四、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租房提取,与租赁商品住房提取相比有什么不同?
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汛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完成租房备案的,经与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对接核实后,可每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及“月缴存额”限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若账户余额不足的按实际余额扣除10元计算,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
五、如拟申请阶段性措施支持,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应到哪里办理?
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应到受损自有住房所在区管理部办理。如确实不便到管理部现场的,也可至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合作设立的银行代办点提出业务申请,由银行代办点以代收代办方式代缴存职工向管理部提交提取申请。
相关网点信息可在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或致电12329咨询。
关于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申请给予阶段性支持的情况说明(修缮受损自有住房-参考).doc
关于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申请给予阶段性支持的情况说明(支付房屋租金-参考).doc
政策文件:关于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的通知
一图读懂:《关于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