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0〕24号)的规定,现将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2906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二、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调整,职工月缴存额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2682元为缴存上限的,尽快办理补缴及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现行有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07-19 00:00:00
京房公积金〔2010〕27号
2010-07-19
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0〕24号)的规定,现将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2906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二、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调整,职工月缴存额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2682元为缴存上限的,尽快办理补缴及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