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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制发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10-07-19 00:00:00

  •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2010〕27号

  • 发布日期:

    2010-07-19

关于确定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0-07-19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打印 【字体:

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0〕24号)的规定,现将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2906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二、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调整,职工月缴存额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2682元为缴存上限的,尽快办理补缴及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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