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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件有效性:

    失效

  • 制发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18-03-20 00:00:00

  •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2018〕7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0

(失效)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

日期:2018-03-20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各分中心,机关各处室,各管理部,贷款中心、结算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担保(信用)中心:

  3 月 14 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进一步提升纳税等便利度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京财税〔2018〕567 号),3 月 18 日中心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微博发布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及解读材料,并制作业务流程图,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做好落实,引导单位通过政务网站办理单位登记、职工开户、人员增减、跨年清册核定、查询手续,向缴存单位讲清楚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便捷性。管理部、贷款中心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在业务大厅公开,并利用微信、LED 屏开展营商环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推进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中心报告。

  各分中心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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