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相关银行,相关交存单位及交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住房资金(含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业务单据进行调整,新增5张,优化26张,取消21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调整的住房补贴业务单据
(一)新增的业务单据
1.增加《支取住房补贴暂存款申请表》(见附件1,住房补贴表109),由住房补贴暂存款交存单位填写并提交给管理部,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存量暂存款支取退至单位银行账户。
2.增加《个人销户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住房补贴表110),由住房补贴交存人或其继承(受遗赠)人以及交存人所在单位填写并提交给管理部,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个人销户支取。
(二)优化的业务单据
1.在《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中,取消“住房公积金”勾选项;取消“职工编号”填写项;增加“单位名称”填写项;将“填表说明”修改为“备注”。
2.在《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住房补贴表101)中,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本人支取限额”、“配偶支取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取消“是否已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及“售房款数额证明”填写项。
3.在《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住房补贴表102)中,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本人支取首付款限额”、“配偶支取首付款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
4.在《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6,住房补贴表103)中,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本人支取限额”、“配偶支取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
5.在《租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7,住房补贴表104)中,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本人支取限额”、“配偶支取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
6.在《建造、翻建、大修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8,住房补贴表105)中,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本人支取限额”、“配偶支取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
7.在《支付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9,住房补贴表106)中,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本人住房补贴支取限额”、“配偶住房补贴支取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
8.将《同一事由支取住房补贴(公积金已提取)申请表》改为《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0,住房补贴表107),申请人信息栏下增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项,取消“房屋信息”、“事由信息”、“支出金额”、“本人支取限额”、“配偶支取限额”填写项;取消单位信息栏各填写项。
9.在《同一事由非首次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1,住房补贴表108)中,将“单位登记号”改为“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取消“个人编号”填写列。
(三)取消的业务单据
1.《住房补贴开户清册》
2.《住房补贴汇交书》
3.《住房补贴汇交变更清册(增加)》
4.《住房补贴汇交变更清册(减少)》
5.《住房补贴补交书》
6.《住房补贴补交清册》
7.《住房补贴支取记录单》
8.《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
9.《住房补贴提取清册》
10.《住房补贴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
二、涉及调整的房改售房款业务单据
(一)新增的业务单据
1.增加《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见附件12),由房改售房单位填写并提交给管理部,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或销户。
2.增加《售房情况明细表》(见附件13),由房改售房单位办理房改售房款交存时填写并提交给管理部,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用于登记房改售房信息。
(二)优化的业务单据
1.将《住房基金交存书》改为《房改售房款交存申请表》(见附件14),增加交存金额单位“亿”;款项来源中,取消“租赁保证金”、“租金收入”;付款方式中,取消“集资建房贷款”、“内部转账”、“其他”,将“现金送款薄”改为“现金”;将“支票号或转账通知单号(8位)”改为“支票号(8位)”;取消“主管”、“制表”,增加“单位经办人”;增加“单位盖章”;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
2.将《住房基金支取书》改为《房改售房款支取申请表》(见附件15),增加支取金额单位“亿”;将支取用途选项改为“房屋维修”、“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特殊事项”、“其他”四项;取消“存款方式”、“付款方式”、“支取去向”填写项;取消“上列款项请从我单位账户内支付”表述;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
3.将《住房基金转移申请书》改为《房改售房款划转申请表》(见附件16),将“转出金额”改为“转出本金”、“利息金额”改为“转出利息”;增加各金额单位“亿”;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
4.将《住房基金转存申请书》改为《房改售房款转存申请表》(见附件17),取消“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各填写项,增加“转存金额”、“原存款方式”、“新存款方式”、“新存款期限”内容;将“单位预留印鉴”调整为“单位盖章”;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
(三)取消的业务单据
1.《住房资金内部转账通知书》
2.《单位登记表》
3.《单位开户表》
4.《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5.《销户申请表》
三、涉及调整的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单据
(一)优化的业务单据
1.将《公共维修基金交存书》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申请表》(见附件18),增加交存金额单位“亿”;将“交存状态”改为“交存类型”、“初存”改为“首期交存”;交存明细中,取消“到小区”,增加“其他”;取消“款项来源”填写项;付款方式中,将“现金送款薄”改为“现金”,取消“内部转账”,增加“使用房改售房款”;将“支票号或转账通知表号(8位)”改为“支票号(8位)”;取消“主管”、“制表”,增加“单位经办人”;增加“单位盖章”;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
2.将《公共维修基金交存清册到幢(房改房)》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交存清册》(见附件19),存款方式中,将“封存期”改为“封存”;将“交存状态”改为“交存类型”,将交存类型内容中“初存”改为“首期交存”。
3.将《公共维修基金交存清册到户(房改房)》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交存清册》(见附件20),存款方式中,取消“存款方式”填写项;将“交存状态”改为“交存类型”,将“初存”改为“首期交存”;取消“单位比例(%)”、“单位交存金额”、“交存金额”填写列。
4.将《公共维修基金支取书》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见附件21),增加支取金额单位“亿”;取消“存款方式”、“付款方式”、“支取去向”填写项;将支取用途选项改为“维修事项”、“退回房改售房款”、“其他”三项;支取明细中,取消“到小区”;取消“上列款项请从我单位账户内支付”表述;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取消“备注”填写项。
5.将《公共维修基金支取清册到幢(房改房)》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见附件22),取消“存款方式”填写项;将“存款账号”改为“资金账号”。
6.将《公共维修基金支取清册到户(房改房)》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见附件23),取消“存款方式”填写项;取消“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利息滚本部分”、“合计”(清册中竖列)填写列,保留“支取金额”填写列。
7.将《公共维修基金转移申请书》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见附件24),增加金额单位“亿”;转出方存款方式中,增加“定期”;将“转移明细”改为“划转明细”,取消其中“到小区”选项;增加转入方存款方式,包括“活期”、“定期”、“封存”;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取消“备注”填写项。
8.将《公共维修基金转移清册(到幢)》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划转清册》(见附件25),将“转出单位全称”改为“转出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取消“转出单位登记号”;将“转入单位全称”改为“转入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取消“转入单位登记号”;取消“存款方式”,增加“转出存款方式”、“转入存款方式”及“定期”选项;“转移金额”改为“划转金额”;将“存款账号”改为“资金账号”;增加“存款方式”填写列。
9.将《公共维修基金转移清册(到户)》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划转清册》(见附件26),将“转出单位全称”改为“转出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取消“转出单位登记号”;将“转入单位全称”改为“转入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取消“转入单位登记号”;将“存款方式”填写项调整为“存款方式”填写列;取消“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利息滚本部分”、“合计”(清册中竖列)填写列,保留“转移本金”填写列,并将其改为“划转金额”。
10.将《公共维修基金转存申请书》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申请表》(见附件27),转存明细中,取消“到小区”;取消“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各填写项,增加“转存金额”、“原存款方式”、“新存款方式”、“新存款期限”内容;将“单位预留印鉴”调整为“单位盖章”;将“接柜”改为“管理部初审人员”和“管理部复审人员”。
11.将《公共维修基金转存清册(到幢)》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转存清册》(见附件28),转存方式中,取消“活期转封存”,调整“封存转活期”为“解封”;将“存款账号”改为“资金账号”。
12.将《公共维修基金转存清册(到户)》改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转存清册》(见附件29),取消“转存方式”;取消“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利息滚本部分”、“合计”(清册中竖列)填写列,保留“转存金额”填写列。
(二)取消的业务单据
1.《单位登记表》
2.《单位开户表》
3.《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4.《销户申请表》
5.《公共维修基金交存清册》
四、涉及调整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单据
(一)新增的业务单据
增加《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及经办人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申请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填写)》(见附件30),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单位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等业务。
(二)优化的业务单据
将《产业空户销户申请表》改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空户销户通知书》(见附件31),将“项目名称”改为“小区(项目)名称”;取消“开发商名称”填写项,增加“资金账号”填写项;将“房屋坐落”改为“销户房屋地址”;将“销户原因”改为“空户销户原因”。
(三)取消的业务单据
《注册信息更正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上述增加和优化单据,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s://gjj.beijing.gov.cn/)下载,也可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领取。
办理住房资金业务时,继续使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监制”字样的打印纸,用完后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字样的打印纸。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0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支取住房补贴暂存款申请表
2.个人销户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3.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4.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5.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6.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7.租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8.建造、翻建、大修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9.支付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10.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11.同一事由非首次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12.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
13.售房情况明细表
14.房改售房款交存申请表
15.房改售房款支取申请表
16.房改售房款划转申请表
17.房改售房款转存申请表
18.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申请表
19.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交存清册
20.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交存清册
21.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
22.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支取清册
23.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支取清册
24.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
25.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划转清册
26.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划转清册
27.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申请表
28.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幢转存清册
29.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户转存清册
30.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及经办人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申请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填写)
3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空户销户通知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9日
支取住房补贴暂存款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9
单位信息栏,由单位经办人填写 | |
单位名称: 单位登记号: 现申请将我单位名下住房补贴暂存款金额(大写): 支取退至本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请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个人销户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10 | |||||||||||||||||||||||||||||
以下信息,由交存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 | |||||||||||||||||||||||||||||
交存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手机号 | 交存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交存人所在单位名称 | 销户支取本息总额: 元 | ||||||||||||||||||||||||||||
申请销户支取事项:□离、退休 □调离本市并户口迁出本市 □出国(境)定居 | □死亡继承或遗赠(划至个人) □死亡继承或遗赠(划转单位) □其他原由 | ||||||||||||||||||||||||||||
因继承或遗赠办理支取时,需填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信息 | |||||||||||||||||||||||||||||
继承人或 受遗赠人姓名 |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卡号 | 支取金额(元)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有关部门查询并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继承或遗赠支取(划转单位)说明 我单位职工 因死亡办理销户支取,经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现申请将死亡职工的住 房补贴划转到我单位账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再由我单位转交给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由此出现的 任何法律后果,全部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说明。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注:支取事项为死亡继承或遗赠(划转单位)时,由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填写此栏。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离退休: □其他(请注明): □调离本市并户口迁出本市: □迁入地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出国(境)定居: □申请人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继承或遗赠: □交存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或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确定继承(受遗赠)人权利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其他原由(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离退休: □其他(请注明): □调离本市并户口迁出本市: □迁入地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出国(境)定居: □申请人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继承或遗赠: □交存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或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确定继承(受遗赠)人权利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其他原由(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附件3
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本人姓名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兹委托经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申请办理住房补贴个人信息变更事宜。
变更前:
□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银行账户信息、□房屋性质、□所购房屋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第_条记录)、□住房支出(第_条记录)、□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截止时间、□本人提取限额、□配偶提取限额、□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 。
变更后:
□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银行账户信息、□房屋性质、□所购房屋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第_条记录)、□住房支出(第_条记录)、□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截止时间、□本人提取限额、□配偶提取限额、□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 。
单位名称: 单位登记号:
变更申请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已核对无误(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
主管业务副主任或前台业务主管审核签字: 管理部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个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时,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其证件号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其证件号码不一致,本人变更任何信息,均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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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1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所购住房类别: □商品住房期房 □商品住房现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期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现房 □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 □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也称两限房) □公有住房(也称房改房) □集资合作建房 □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 ||||||||
住房出售人、开发商、房改售房单位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名称 | 购房人 (产权人) | □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 ||||||
房屋坐落 | 请按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地址填写: | 购房金额: 元 | ||||||
网签合同编号 |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 | |||||||
网签查询密码 | 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 m2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审核人员填写 | ||||||||
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结果编号: |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或契税完税凭证编号: 密码: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房款收据原件 □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房款收据原件 □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请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支付首付款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2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支取类别: □支付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 □支付限价商品住房(也称两限房)首付款 | |||||||||||||||||||||||||||
住房出售人或 开发商名称 | 购房人 (产权人) | □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 |||||||||||||||||||||||||
房屋坐落 | 请按选房确认单上的地址填写: | ||||||||||||||||||||||||||
项目名称 |
| 购房单价 | 元/m2 | 所购房屋 建筑面积 | m2 | ||||||||||||||||||||||
购房金额 | 元 | 首付款金额 | 元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审核人员填写 | |
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及备案状态查询结果: □有 □无 | |
项目名称查询结果:□有 □无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房确认单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房确认单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请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3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 | 购房人 (产权人) | □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 ||||||||||||||||||||||||||||
房屋坐落 | 请按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地址填写: | 购房金额: 元 | ||||||||||||||||||||||||||||
网签合同编号 |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 | |||||||||||||||||||||||||||||
网签查询密码 | 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 m2 | ||||||||||||||||||||||||||||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按揭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填写如下相关信息 | ||||||||||||||||||||||||||||||
□商业银行个人按揭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 房贷款 | 合同编号: | 放款时间: | 贷款金额: 元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审核人员填写 | ||||||||||||||||||||||||||||||
住房类别: □新建商品住房期房 □新建商品住房现房 □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 □其他 | ||||||||||||||||||||||||||||||
征信查询流水号: 征信查询结果: □核实无误 □无法核实 | ||||||||||||||||||||||||||||||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编号: 密码: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 □贷款合同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 □贷款合同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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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4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租房类别: □租住公租房 □租住其他类住房 | 承租人 | □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 |||||||||||||||||||||||
房屋坐落 | 请按租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地址填写: | 支出金额: 元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审核人员填写 | |||||||||||||||||||||||||
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结果编号: | 发票编号: 发票密码: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合同原件 □发票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合同原件 □发票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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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
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5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房屋坐落 | |||||||||||||||||||||||||||||
支出金额: 元 | 产权人 | □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 |||||||||||||||||||||||||||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审核人员填写 | |||||||||||||||||||||||||||||
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编号: 密码: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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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6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支取类别: □物业管理费 □供暖费 | ||||||||||||||||||||||||||||
房屋坐落 | 请按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地址填写: | |||||||||||||||||||||||||||
支出金额: 元 | 购房人 (产权人) | □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 ||||||||||||||||||||||||||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 | 网签合同编号 | 网签查询密码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审核人员填写 | ||||||||||||||||||||||||||||
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结果编号: | 发票编号: 发票密码: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票原件 □购房合同或回迁协议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票原件 □购房合同或回迁协议原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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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7 | ||||||||||||||||||||||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申请人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已婚 □单身(含未婚、 离异、丧偶等) | 手机号 | ||||||||||||||||||||
配偶姓名 | 配偶 证件类型 | 配偶 证件号 | ||||||||||||||||||||
所在单位名称 | ||||||||||||||||||||||
本次支取金额: 元 | 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 ||||||||||||||||||||||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附件11
同一事由非首次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8
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 | ||||||||||
序号 |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本次支取 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卡)号 | 申请人签字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本页小计 | 人; 元 | 总计 | 人; 元 | |||||||
我单位承诺上述申请人签字属实,如不属实,由我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预留印鉴(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 复审意见: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 ||||||||
注:1.如一次支取使用多张本申请表的,请将申请表编号,在表下方注明页数信息,且在最后一页“总计”栏中填写合计人数及支取金额并单位经办人签字及单位预留印鉴盖章。2.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第 页 ,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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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售房单位登记、开户、经办人注册、变更、销户申请表
(20180510版)
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 业务类型:□登记 □开户 □经办人注册 □变更 □销户 | ||||||||
①单位基本 信息 | 单位全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姓名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 | |||||||
②单位辅助 信息 | 单位注册地址及邮政编码 | |||||||
单位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 ||||||||
单位电话 | 单位成立时间 | |||||||
单位隶属关系 | 所属区 | |||||||
③单位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经办人证件类型 | 经办人证件号码 | |||||||
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职工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作为我单位经办人,负责办理我单位房改资金(□房改售房款、□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各类业务。 单位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名章):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 ||||||||
④单位开户信息 | 开户类型 | □房改售房款账户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 ||||||
银行账户名称 | ||||||||
银行账户开户行 | 银行账户号码 | |||||||
单位经办部门 | 单位联系电话 | |||||||
⑤销户原因 | □合并 □分立 □ 撤销 □解散 □破产 □其他(请注明): | |||||||
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预留印鉴(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由管理部审核人员填写 | ||||||||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 (在□内打“√”) □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预留印鉴卡原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销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明):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预留印鉴卡原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销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明):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
注:1.申请登记的,填写①②栏信息;2.申请单位经办人注册的,填写③栏及“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信息;3.申请开户的,填写④栏信息;4.申请信息变更的,在①②③④栏的相应项中填写变更后信息,其中,变更单位经办人的,还填写“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信息;5.申请注销的,填写⑤栏信息;6.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售房情况明细表 (20180510版) 年 月 日 | |||||||||||
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 共 页第 页 | |||||||||||
序号 | 自然幢名称 | 单元号 | 房号 | 购房人姓名 | 购房人证件类型 | 购房人证件号码 | 购房面积 | 本次售房款交存金额(元) | 所属区县 | 房屋地址 | 房价款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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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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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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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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