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成员,2020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北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19年收支情况和2020年收支计划,北京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及审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取消由借款申请人承担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有关问题请示,落实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启用新版合同单据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以及实施冲还贷提取业务情况报告等有关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北京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有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内设11个处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从业人员867人,其中,在编765人,非在编10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0年,北京地区新开户单位137887个,实缴单位349258个,净增单位(实缴)142915个,同比增长69.3%;新开户职工126.62万人,实缴职工882.98万人,净增职工(实缴)84.44万人,同比增长10.6%;缴存额2471.47亿元,同比增长11.7%。2020年末,缴存总额17781.39亿元,同比增长16.1%;缴存余额5491.08亿元,同比增长13.3%。受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
2020年,427.8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825.38亿元,同比增长13.2%。占当年缴存额的73.9%,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2290.32亿元,同比增长17.4%。
(三)委托贷款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的最高额度均为120万元。
2020年,北京地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2991笔、627.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12.6%。其中,北京地方发放61954笔、437.9亿元,中直分中心发放270笔、2.01亿元,国管分中心发放17264笔、164.79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3503笔、23.11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49.36亿元。其中,北京地方回收284.94亿元,中直分中心回收1.97亿元,国管分中心回收54.52亿元;铁路分中心回收7.93亿元。
2020年末,北京地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6.29万笔、7544.02亿元,贷款余额4571.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1%、6.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2%,比上年同期下降5.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
2020年,发放异地购房贷款525笔、41274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购房贷款总额145710.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2992.8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20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877.5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527笔、496253.8万元,累计贴息17913.05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36.0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7.4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20年,未发生新购买、兑付、转让、回收国债情况。2020年末,国债抵债资产2.27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0年末,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953.1亿元。其中,活期1.88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25.51亿元,1年以上定期445.2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280.44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4%,比上年同期下降4.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0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695654.57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北京地方1318184.38万元,中直分中心10637.31万元,国管分中心315800.9万元,铁路分中心51031.98万元;存款(含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250450.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444677.32万元,无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527.10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0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826674.68万元,同比增长10.6%。其中,北京地方648552.31万元,中直分中心5608.34万元,国管分中心144167.96万元,铁路分中心28346.07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81909.07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4466.9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9228.23万元,其他支出1070.42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68979.88万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北京地方669632.07万元,中直分中心5028.97 万元,国管分中心171632.94万元,铁路分中心22685.91万元。增值收益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1.7%,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817.4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8872.6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3289.76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0412.3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78246.87万元,其中北京地方875771.87万元(包括以前年度资金),铁路分中心2475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6305.0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79945.71万元。其中,北京地方提取3881522.82万元,中直分中心提取29827.75万元,国管分中心513392.47万元,铁路分中心155202.6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56959.03万元,同比下降12.1%。其中,人员经费25964.16万元,公用经费2065.52万元,专项经费28929.35万元。
北京地方管理费用支出44554.3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103.75万元、1542.68万元、21907.90万元;中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29.8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4.68万元、60.19万元、485.01万元;国管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604.7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942.69万元、325.54万元、4336.55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870.0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533.04万元、137.11万元、2199.8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20年末,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350.95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0.03‰。其中,国管分中心逾期率0.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72425.05万元。当年无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0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3880万元。当年无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占14.5%,国有企业职工占16.5%,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占0.4%,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占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占0.8%,其他职工占26%;中、低收入群体占89.1%,高收入群体占10.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国有企业占12.2%,城镇集体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其他占47.2%;中、低收入群体占98.1%,高收入群体占1.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2.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8.3%,租赁住房占8.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3.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84.9%,高收入群体占15.1%。
(三)贷款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20年,支持职工购房713.79万平方米。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为29.4%,比上年同期增加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职工减少利息支出约1285512.1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0.6%,90-144(含)平方米占27.2%,144平方米以上占2.2%;购买新房占41.2%(购买保障性住房占21%),购买二手房占58.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5%,30岁-40岁(含)占56.5%,40岁-50岁(含)占12.2%,50岁以上占4.7%;首次申请贷款占9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中、低收入群体占79.5%,高收入群体占20.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7个,贷款额度236.09亿元,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可解决约9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5个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2.9%。
六、其他重要事项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从速从细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管理中心各业务场所及全体职工实现“零感染”。
2月26日及时出台《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北京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停止主动催缴公积金,对小微企业不予行政处罚,改进政策宣传方式方法,鼓励企业执行弹性缴存比例,引导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阶段性政策期间,北京地区申请缓缴企业8076个,金额24亿元;申请提高租房提取额度1741个缴存人,累计提高租房提取金额3727万元;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193笔,对应余额6亿元,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比例政策未做调整,较上一年度无变化。
(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发展
2020年,管理中心充实执法力量,专职执法人员由66人增加至115人,加快打造规范文明、专业高效的执法队伍。全年受理职工维护缴存权益投诉案件9191件,月均受理766件,同比增长22%,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存在造假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85家单位、1832名个人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良好秩序。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管理中心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办事材料由138份精简至47份,精简66%;办事时限由62个工作日压减至43个,压减30%;全程网办事项由17项增至28项,减少办事群众柜台跑动;继续做好“e窗通、一点通、全城通”,集中出台“五险一金”合并申报、银行账户信息共享、公积金账户自动注销、新设破产清算信息查询事项等7项措施,9个服务事项纳入指尖行动计划;坚持做到“审核快、网办快、回复快”,落实超越行动计划,提出20项“一证通办”、27项“秒批”、5项“联审联办”意向清单。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开通“冲还贷”业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用于偿还贷款。综合信息系统迁移入云工作顺利完成,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提升中心信息共享和业务服务水平。
各业务大厅全面推行延时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印发《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工作制度》《政务服务事项“最多签两次”办结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印发《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网点管理办法(试行)》,创建住房公积金优化营商环境示范窗口,顺利部署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系统提高柜面业务服务质量和网点运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