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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召开公积金贷款支持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政策阶段性成效宣传媒体交流会

日期:2024-05-22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5月17日下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在下属贷款中心组织召开《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阶段性成效宣传媒体交流会。中国新闻社、中国建设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新京报、京房字6家媒体参加现场交流。

  媒体交流会由北京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涛主持,现场观摩了5名购买改造后老旧小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集中办理面签全过程,贷款管理处处长王宪介绍了老旧小区政策实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老旧小区整治处李艳介绍了政策落地及与北京公积金中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情况,北京链家研究院院长高原介绍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新政咨询、老旧小区房源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办理情况,随后回答了媒体提问。贷款管理处处长王宪、贷款中心主任刘兰英、北京银行零售业务总监李建营、借款人代表接受了媒体采访,分别介绍了政策落地、办理流程以及具体业务情况,借款人对政策执行、服务情况给予了较高评价。

  近年来,我市老旧小区供给量增多,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住房,挂牌量占比达21%左右。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首都城市更新中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北京公积金中心党组积极行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了多次调研交流。工作过程中,贷款管理处及时落实、统一调度;各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迅速传达、全面执行;合作银行、中介机构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作出了诸多努力。

  自4月17日起,《通知》已执行一个月,效果明显,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年限较短的问题,不仅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促进合理住房消费,让部分职工由“贷不了”变为“贷得了”,由“贷的短、贷的少”变为“贷的长、贷的多”,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把实事办到了群众心坎上;同时也有利于打通二手房交易链条,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四大类项目均已纳入到政策支持范围,基本涵盖现有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市住建委提供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已从开始的800余个老旧小区、涉及40多万套房拓展到3000余个老旧小区、80多万套住房,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截至5月15日,北京地方受理老旧小区住房贷款243笔,金额1.86亿元,占同期二手房贷款受理笔数的10%左右;与原适用政策相比,房屋平均可贷年限从24年延长至42年,有效满足最长贷款期限30年的需求。老旧小区住房贷款已发放76笔,平均贷款期限24年,平均贷款金额79万元,与北京地方 2023年平均贷款金额71万元相比,增加8万元。办理流程上,不增加借款人任何额外手续和材料,经办人员及时查阅市住建委反馈名单,融合房产评估环节无差别嵌入操作系统,做到借款人“无感”办理业务申请。

  下一步,北京公积金中心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首都城市更新中的作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推进,与市住建委持续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让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缴存职工,不断助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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