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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

日期:2025-02-28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要求,适应本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公积金中心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4年6月26日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京建发〔2024〕220号),有力支持居民住房需求与建筑绿色发展,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回稳向好

      一、靠前谋划,及时有序推动政策发布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公积金中心提前谋划部署,积极开展政策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26日,正式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京建发〔2024〕220号),对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给予上浮贷款额度的政策支持,不区分新房、二手房,不区分首套房、二套房。根据三种建筑不同分级标准,确定不同的上浮额度,最高可上浮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其中新建住房自2024年6月27日起执行,存量住房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成效卓著,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

  上述政策措施发布以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第一时间报道、宣传、解读,社会反响良好,受到购房人及开发企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欢迎。 截至2025年1月底,共发放建筑绿色类住房贷款8315笔、89.71亿元,约占同期贷款发放量的21.4%。已放款的建筑绿色类贷款平均贷款额108万元,较2024年全年平均贷款额84万元相比上升24万元有力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关注住房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实施情况,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存量住房建筑绿色发展贷款业务流程,坚持跟踪问效,确保政策切实落地惠民,推动支持居民住房需求与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有机结合,助力城市更新,为建设“住有宜居”的美好居住环境、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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