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5〕3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含)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月最低还款额调整如下:
一、2015年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年利率调整为:贷款期限五年以下(含五年)2.75%,贷款期限五年以上3.25%。
二、对于采用自由还款方式以公式计算最低还款额作为月最低还款额的,且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月最低还款额下调。
三、采用等额均还(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下调。
四、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拨打12329咨询电话或至贷款经办部门查询新的月还款额,并在您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储相应金额。
特此通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