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政策研究水平,为公积金中心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办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切实搞好‘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工作”。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北京住房资金各项事业发展总结评估,明确“十五五”期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类住房资金监管情况、内部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转型情况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地服务首都工作大局,将组织编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特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研究,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将在编制规划时予以采纳。课题将从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的角度开展相应调研和论证,论证事业发展形势和方向,提出具体规划内容,为今后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导。课题研究成果要体现“十四五”时期北京住房资金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衔接近年来国家及北京市在住房资金领域的新要求,分析事业发展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借鉴外地公积金中心好的做法和成熟经验,提出下一步发展规划建议。
课题分为“推动住房资金业务发展”“内部管理与控制”“推动信息化发展”三个子课题,课题经费40.72105万元,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具备课题研究能力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应明确各主体相关责任和义务。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须具备较强的课题研究能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熟悉所申报研究课题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2.熟悉与课题相关的国内外最新科研及实践成果,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熟悉住房资金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工作相关行业先进经验及发展动态,能够结合北京住房资金事业发展实际进行总结提炼和前瞻性研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并形成课题成果。
3.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其中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至少具有3名高级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且均须具有相关领域2年以上研究经验。
4.课题组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公积金中心,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5.课题组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完善保密制度和保密条件。
6.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记录,依法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课题组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承接课题研究涉及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北京市基本情况,须具有高级职称。
2.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必须参加公积金中心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zcfgc@gjj.beijing.gov.cn),并请在邮件中明确一名负责课题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后续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
1.参选函1份(参选函格式见附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研究方向、领域内的影响力、研究实力等);
3.课题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课题纲要、进度安排等);
4.课题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简介;
5.课题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承担过的相关课题成果(以往研究成果目录及相关材料等)。
上述全部申报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课题申报单位应与下一步签署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及收款单位保持一致。
若采用线下申报,则请在规定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康(67235566-133;13716426561)。
附件:参选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