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证便民”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增加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一、两种证明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在北京购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需提交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证明》。
二、在保留原有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在贷款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对于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继续依规提供证明。若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承诺不实将终止贷款受理
申请人承诺应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系异地公积金中心进行核查。若申请人恶意作出虚假承诺影响贷款审核结果的,将终止此次贷款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