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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阳外汇商品大楼物业服务公司比选通知书

日期:2024-05-20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现邀请沈阳当地有意向的物业公司对我中心名下沈阳外汇商品大楼(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26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一、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报名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依法依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报名材料

  本次比选只接受电子材料,对于有意向的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2)相关专业资质;

  3)物业服务报价;

  (4)团队情况、包括团队人数、人员构成等

  (5)物业管理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

  6)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证明或承诺函。

  三、服务需求

  为沈阳外汇商品大楼提供物业服务,服务面积16772.29㎡,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中控、保洁等服务。各意向物业公司根据大楼情况提供人员管理报价,大楼设备设施运行费用由物业公司先行垫付后据实支付。

  、报名时间

  2024520日至52312:00

  、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请有参选意向的物业公司将电子扫描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本项目经办人专用邮箱xzbwc@gjj.beijing.gov.cn,联系人王理志(67235566-121)。

  、其他要求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物业公司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中心有权利中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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