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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4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1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2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10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2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2个所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的管理,主要包括:

  1.住房资金的建立管理;

  2.对住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3.对住房资金进行其他日常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589人,实际585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52751.00万元,比201851930.53万元增加820.47万元,增长1.58%。其中:财政拨款52015.12万元,比201851769.65万元增加245.4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735.89万元,比2018160.87万元增加575.0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21378.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53%,比201819656.03万元增加1722.38万元,增长8.76 %。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相关标准调整、各类社保费用增长致使人员经费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31372.59万元,比201832274.50万元减少901.91万元,下降2.79%,减少原因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项目经费预算规模进行了压减。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19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管理费”、 2019年业务用房租赁相关费用”、“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为单位本级。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6.5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7.91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26.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6.83万元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地区之间旅费差异所致;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学习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9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00万元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控制预算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流学习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77.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344.3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7.83万元增加276.49万元,主要原因是管理中心车改后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车辆停止使用, 2019年管理中心计划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3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5.8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8.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1.47万元,其他18.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41.97万元减少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勤俭节约的要求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4.3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9个的35.9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351.1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5.7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2691.00万元,其中:车辆50台,1053.9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1254.7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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