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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30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调整?

  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在京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次政策出台后,对于职工租住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参照在京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二、职工在天津、河北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天津、河北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应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该事项支持线上申请,推荐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http://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并持相关材料到管理部柜台审核。如上网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到管理部申请办理,或向租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材料及操作流程请参见以下网址: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11098834/index.html

        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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