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单位、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及相关借款人: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现就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通知如下:
自2020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冲还贷款(其中,组合贷款冲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从其规定。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终止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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