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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解洽谈室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日期:2025-08-20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配合各管理部及调解执法专班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执法调解工作,推动实现“为职工安居助力 为企业增信赋能”取得新成效的工作目标,切实改善来访群众和单位的办事环境,中心计划在管理部和调解执法专班设立调解洽谈室,现拟向社会公开邀请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调解洽谈室改造工作,欢迎有意向的施工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情况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附表。

  二、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记录;

  2.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设立公积金账户,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充足专人负责本项目,满足施工质量、时效的相关要求;

  4.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材料

  本次比选只接受电子材料,对于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2)相关专业资质;

  (3)施工报价;

  (4)类似施工项目案例;

  (5)施工团队情况、包括团队人数、人员构成等;

  (6)项目理解;

  (7)施工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

  四、服务需求

  维修损坏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五、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0日至8月22日17:00

  六、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请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将电子扫描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本项目经办人专用邮箱xzbwc@gjj.beijing.gov.cn,联系人李晓翾、王理志(67235566-128、121)。

  七、其他要求

  施工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中心有权利终止合作。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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